七月是大考日子,考生寒窗苦讀三年,就是為了考試那天,

但是,可不是考完就有學校可唸了,還要完成繳卡動作才行,

而最近的有一則新聞是關於有1600位考生沒有在指定日期內,

結果沒有學校可唸,而其中有一位家境清寒的考生,成績600多分,

有可能上國立科大,

這位考生說他為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因此一考完試就去打工了,因此才忘了完成繳交志願卡的動作,

結果,還請來某立委開記者會請求,希望相關單位可以讓他們有學校唸。

我覺得這個很不妥,

以下是原因:

第一,簡章上面已經清楚寫明如果沒有完成繳卡程序,不予分發,已經事先把遊戲規則寫明,沒有看到這項說明而造而

權益受損自己要負責。

第二,這位考生家境故然令人同情,但試想,如果因為他而讓他重新分發的話,其他一千六百名考生是否也要比照辦理,

更甚者,以後每年沒有完成繳卡程序的人是否也同樣享有這樣的福利? 那當初就不必規定要完成繳卡相關規定了。

第三,這位考生既然知道一定要唸國立科大,是否要更慬慎的面對繳卡相關規定,我記得我之前繳交志願卡的時候都戰戰競

競的,深怕遺漏任何一項手續而造而無法彌補的遺憾! 考生應該都18歲了吧,對自己做事要負結果的。

第四,要改善這位考生家境,應該要請社會局幫忙,而非立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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