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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沫股災後,Web2.0成了網路產業炙手可熱的新題材。
但問題來了,這些熱門Web 2.0網站,都不真正「賺錢」,還在找獲利模式。

2006年底,無名小站終於答應委身Yahoo!奇摩,登上台灣網路業頭號新聞。
Yahoo!奇摩是台灣流量最大的網站,無名則排名老二,是台灣最成功的Web2.0網站。這樁7億新台幣、換算每股成交價高達223元的購併案,再次證實Web2.0網站的最佳「出路」,就是把自己賣掉。
不到三個月前,全球首大影音部落格YouTube賣給Google的成交價,相當於一棟台北101。更早之前,世界第一的社群網站MySpace,則被傳統媒體大亨梅鐸(R. Murdoch)以5.8億美元購併。
最近,美國《華爾街日報》更指證歷歷:美國首大的學生社交網站、每月超過700萬人次流量的Facebook從10億美元價碼,拉抬到16億美元天價,準備要進Yahoo!大門。
嫁入有錢有勢的豪門,難道是Web2.0網站的宿命?

泡沫再現?出賣自己最保險

事實上,在2000年網路泡沫後,沉寂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網路產業,終於找到Web2.0這個新題材,再度成為眾人注目焦點。
2004年,美國資訊趨勢大師歐萊禮(Tim O’’Reilly)首度提出Web2.0概念,定義是:在網路上,社群共同參與創作,是雙向的,不再是單向的傳播。
部落格(blog)的崛起,成為Web2.0時代最明顯的特徵。每個人都可以擁有部落格,為自己發聲。現在每一天全世界新增10萬個部落格,平均每1.15秒,就會多出一個「新格」。
不過,部落格雖然熱騰騰,卻不一定與商機劃上等號。包括YouTube在內的部落格平台,空有流量,卻沒有好的營運、獲利模式,最直接出路就是拱手讓人買走。
「現在大家都瘋Web2.0,換句話說,可能也會是Bubble2.0(泡沫2.0),」台灣軟體業老將、工研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,直言不諱。
Web2.0正熱,杜紫宸怎麼猛澆冷水?
幾乎不需要資本,Web2.0網站的創始者,個個都是重度網路使用者,自己有某種需要,決定去實踐;之後,隨著介面功能可親、流量成長迅速,公司化、商業化成了必經之路。
然而,不論是無名小站簡志宇、還是YouTube陳士駿,年輕,是他們共同特點;不太會做生意、經營歷練不足,卻也是擺脫不了的標籤。
「他們創辦網站的出發點都很簡單,但是也料想不到會成就這麼大的規模,」矽谷橡子園合夥人林富元分析,現在檯面上的Web2.0成功案例,已經是少數中的極少數,卻都還找不著經營模式,更大比例的失敗者,就不可勝數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[節錄自遠見雜誌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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